2020年這些國家級相關標準全面生效。
1.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
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.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》(GB 5085.7-2019)
2019年11月12日印發,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。本次修訂完善了鑒別程序,修改了危險廢物混合后判定規則,修改了針對具有毒性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利用過程的判定規則。
3.《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》(HJ298-2019)
2019年11月13日印發,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。本次修訂擴大了適用范圍,優化技術要求,完善鑒別程序。進一步細化了危險廢物鑒別的采樣對象、份樣數、采樣方法、樣品檢測、檢測結果判斷等技術要求;增加了環境事件涉及的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鑒別的采樣、檢測、判斷等技術要求。
4.《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》
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明確了自動監測數據可用于環境執法,提出了自動監測數據超標判斷和處理,確定了焚燒爐爐溫不達標的判定和處理。適用于所有投入運行的垃圾焚燒廠。垃圾焚燒廠在投入運行之時,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,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,并確保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。
5.《脫氮生物濾池通用技術規范》(GB/T 37528-2019)
2019年6月4日發布,2020年1月1日起實施。標準規定了脫氮生物濾池系統的定義和術語、脫氮生物濾池組成系統及工藝流程等。